盐池县多部门联合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3-28 1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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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盐池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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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深化全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3月23日至24日,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合县教体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办学条件、资金监管、学科类隐形变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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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平台操作、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资质不全的问题;是否存在以非学科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问题;是否存在预收费未纳入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在公示收费项目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以及其他价格欺诈行为的问题;是否存在机构未与家长签订规范的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有意规避责任的问题;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学生及家长退费要求,收取培训费用后恶意终止办学“卷钱跑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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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要求各培训机构必须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下载的二维码做成制式牌放在机构前台,或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积极主动引导家长通过APP选课交费或机构代购;机构要在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公示栏,供家长参考。同时,要求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机构建设工作,真正以质量求发展。本次共联合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9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各培训机构均存在监管平台操作方面运用不熟练,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2021年修订版),其中有2家培训机构未在监管平台存入保证金,个别场所灭火器瓶体过期等问题,检查人员已现场督促各培训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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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紧盯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好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供稿:陈晓凤

编辑:侯林彤

初审:张俊明

审核:苏比青